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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梁朝伟夫妇无子嗣17年 亿万身家竟交给29岁圈外人

Jul 4, 2025
震惊!梁朝伟夫妇无子嗣17年 亿万身家竟交给29岁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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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和梁朝伟这对神仙眷侣,本是娱乐圈的常青树,感情稳定得让人羡慕。
但梁朝伟的一头白发可是不断上热搜,让不少网友感叹岁月不饶人!不过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对夫妻竟然选择了一辈子不生孩子,亿万资产就这么晾着将要无人继承?
 
丁克选择的事实厘清
根据香港《明报》2023年9月报道,梁朝伟与刘嘉玲在威尼斯电影节期间接受采访,刘嘉玲首次明确回应财产安排:“家族成员会获得照顾,部分资产将用于慈善。”
香港土地注册处记录显示,二人名下至少持有香港山顶豪宅(估值约3.8亿港元)、苏州拙政别墅(2014年购入价约5000万元)等核心资产。
关于丁克决定,梁朝伟在2022年《Tatler》杂志专访中解释:“我习惯独处,养育生命需要巨大责任,自认无法胜任。”
刘嘉玲则在2020年《鲁豫有约》坦言:“年轻时担心影响事业,后来觉得没必要改变现状。”
二人从未公开提及具体遗嘱内容,但据香港律师会公开资料,在无子女情况下,依据香港《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侄甥可通过遗嘱继承,否则将按无遗嘱继承规则分配。
 
29岁侄子或成亿万资产继承人
最近,刘嘉玲与梁朝伟同家人和朋友一起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刘嘉玲80多岁的妈妈王馥梅状态极佳,黑色连身洋装搭配翡翠项链,整个人雍容华贵。
而家族成员中也有一位让外界非常瞩目的人,就是刘嘉玲的侄子刘兆恩(Jeff),不仅因为他拥有高颜值,更因他有可能是亿万资产的继承人。
现年29岁的刘兆恩不仅外表高大帅气,家世背景更是显赫,他2017年毕业于英国名校诺丁汉大学建筑系,就连姑姑刘嘉玲也曾专程飞往英国参加他的毕业典礼,足见其受宠程度。
刘嘉玲与侄子的关系向来亲密,不仅常带他出席社交晚宴和时尚品牌活动,私下更是一起行山、享受下午茶,互动温馨犹如母子。
由于刘嘉玲与梁朝伟婚后未有子女,外界普遍猜测,如果刘嘉玲与梁朝伟尚未订立遗嘱,刘兆恩极有可能成为她8亿港币(约1.03亿美元)家产的未来继承人。
 
丁克不代表没有继承人
丁克家族的财产,并不是没有孩子就无人继承。
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丁克夫妇如有一人先离世,配偶将和父母三人平分财产。
在父母去世后,财产将再次发生继承,由配偶的兄弟姐妹继承;如双方父母都去世,财产将由配偶全部继承;在配偶去世后,财产将由配偶的兄弟姐妹全部继承。
因此,丁克家庭的财产不一定能按照自己意愿,给到自己想给的人。
如果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还需要提前立下遗嘱,这样才能让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
 
选择丁克,养老是现实问题
年轻时身体健康,没有孩子作为束缚,丁克自然是可以活得潇洒自在,可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无法抗衡的自然规律,如果选择丁克,难免面临一些养老问题。
随着年龄增大,很多老人感到身体素质大不如前时,往往会对衰老更加恐惧,精神上更容易感到空虚寂寞。
 
那该如何保障丁克的晚年生活?
第一,可以考虑将注意力放在慈善事业上,收养或者过继亲属子女或亲戚的孩子。
第二,管理好健康,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第三,要为自己储蓄养老金,保障自己晚年有足够的经济来源。
第四,对于自己的财务遗产等问题,要提前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让自己信任的人担任监护人,确保在自己失能后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办理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在头脑清晰时,找专业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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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独生子女竟不能继承全部财产?可能只有25%,注意这四点,避 免人财两空

Jul 2, 2025
独生子女竟不能继承全部财产?可能只有25%,注意这四点,避 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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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突然去世,父亲早已失智,上海的宋女士遭遇了人生中的至暗时刻。
自己作为父亲的监护人,又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她需要
同时代表自己和父亲分割遗产,厘清彼此的继承份额。
然而,这并不容易。为此,宋女士不得不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诉讼
宋女士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父母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逐渐积累了一定资产,为女儿提供了不错的生活条件。
作为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宋女士和父母感情至深。2022年年初,宋母和宋女士商量,将家中3套房产进行售卖。
因为一家三口不分彼此,宋颖家的房产证上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登记着宋父、宋母的名字。
这意味着,买卖房屋必须经宋父本人出面才能完成,但实际上,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多年的宋父,早已没有能力做此事。
末女士只得先成为宋父的监护人,今然而,一切尚未来得及办理,噩耗突降,宋母因病去世,这让宋
女士的生活彻底陷入了悲痛和被动之中。
一方面,宋母去世后,宋女士成了失智老父亲唯一的依靠。她必须想办法,在兼顾本就十分繁忙的工作的同时,照顾好自己的父亲。
另一方面,宋家的家庭资产,变得更加难以处理。宋母的名字尚列在所有房产证之上,想要进行房屋交易,就要先将宋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
也就是说,宋父和宋女士,两位宋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在交易前,完成对宋母遗产的继
考虑到宋父已经失智,宋女士只得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困境,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宋女士自己与“自己”的诉讼。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对于这件事,不少网友表示不解: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
总结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0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
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在权利上不同的一点在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人只要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0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父亲不幸过世留下两套房产,而爷爷奶奶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
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0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
再婚的定义是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所谓的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则不属于法律上的关妻关系。
0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假如父母过世未留遗嘱,而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已结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干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规定:下列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没有遗嘱,这些风险要注意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遗嘱的重要作用,对遗嘱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分析,概括为四个方面:财产清单、定向传承、定纷止争、简化手续。
 
财产清单:订立遗嘱是对自己财产进行盘点的过程,从而清晰了解自己的财产情况,防止财产下落不明的情况出现。
定向传承:遗嘱可以保护财产,让外人无法窃富。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避免家人对财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定纷止争:遗嘱可以减少纠纷隐患的几率,即使产生纠纷,所有继承人也能更好更快地协调一致意见,从而维持家庭和睦。
简化手续:遗嘱能明确表示遗产分配情况以及继承人名单。遗嘱的内容将成为继承过程中财产分配和继承人的认定的依据。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则需要进行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评估、继承权认定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
遗嘱的订立并非仅限于家庭关系复杂或矛盾重重的情况。实际上,那些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同样需要通过订立遗嘱来确保家族财产的传承和保障家庭成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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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澜绝笔:无儿女亿万家产何处去?助理回怼:“关你屁事”

Jul 1, 2025
蔡澜绝笔:无儿女亿万家产何处去?助理回怼:“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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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香港养和医院,83岁的蔡澜在亲友陪伴下安详离世。消息传出,社交媒体上掀起一片悼念之声。
与此同时,另一话题悄然登上热搜:这位无儿无女的“香港最后一位才子”,亿万家产将归何处?
 
助理杨翱回应蔡澜遗产分配
就在人们议论纷纷之际,6月29日,蔡澜的助理楊翱发文回应蔡澜遗产分配:
他表示蔡澜常说自己是充满好奇心的人。他喜欢发掘新的东西,没试过的食物,一定会先尝一口,再作评价,新科技产品一旦面世,就会立即买来研究,这也是让他一直保持活力的原因。
好奇心驱使人类进步,但好奇的范畴,仅限于对自己有所提升的知识,而非打听他人隐私,例如:病情、财产归属等。
花尽心思去探听别人隐私,已属于“纯八卦”行为。粤语称这类人为“八公”、“八婆”。
多年来,先生都教导我,少与八公八婆沟通。所以,以后若有人再问起这个问题,我会答你一句:“关你屁事!”
这简短有力的声明,恰似蔡澜生前洒脱风格的延续,仿佛是他与世人开的最后一个玩笑。网友纷纷感叹:“这回应太有蔡澜风格了!”
 
蔡澜:真正潇洒的人
蔡澜,生于1941年,他与金庸、倪匡、黄霑并称为“香港四大才子”,生活方式备受大众热议。
金庸生前曾评价这位老友说:“蔡润是一个真正潇酒的人,肯定比我潇洒得多。”随着这位最后一位才子的离去,金庸的儒雅、黄霑的狂放、倪匡的鬼马、蔡澜的风流,都化作了香江文坛的绝响。
拥有“食神”称号的他,创立了很多餐饮品牌,比如大家所熟恶的“蔡澜Pho”及“蔡澜点心”。在生前,蔡澜留下绝笔信,他去世后由助理公开。
在这封绝笔信中,看到了蔡澜的豁达和不舍。他没什么放不下的,唯一不舍就是“蔡澜Pho”及“蔡澜点心”,但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义子夫妻,店面已经交给他们打理。
绝笔信中还特别强调继续秉持''平、靓、正”的宗旨,以确保食客能继续品尝到地道风味。
他早已看淡了生死,生前早就在处理一些收藏的古董、字画了。
他将所有的收藏品都已经送走了,最先送走的是书、字画,然后是古董藏品、家俬、桌椅,差不多全部送走。
你要问他舍不舍得?他说:要看收藏品的新主人喜不喜欢,喜欢的人收到会好好珍藏,不喜欢,免费送人家都嫌占地方。
他帮这些收藏品找到新的主人,唯一留下的是茶叶。他说:当年八元一饼的普洱茶,现在一万元也买不到,要自己留下来慢慢饮。
 
畅快淋漓的活过一生
蔡澜晚年的生活方式,已预示了他对财富的态度。
面对太太突然离世,蔡澜说:“倪匡是外星人很有智慧,他生前告诉我,身体的痛苦,可以吃止痛药消除,一粒不够就吃多几粒,一定可以止痛。
至于心灵的痛苦,是自己想出来的,只要不想就不会痛苦,所以我尽量不去想她,告诉自己没有老婆在身边,现在自由了。”
不过他的人生,在太太离开后才开始“断舍离”,他说在收拾太太遗物时,有感人生这个阶段,不想有太多负担。
他曾在微博上为年轻人解答人生困惑,留下了无数妙语:
“先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吃吃喝喝。”
“先生,人长大了但快乐的事变少了,很多不如意怎么办?““*也得活下去,开心也活,不开心也活,选开心吧。”
“先生,我还可以相信爱情吗?““可以相信,不要迷信。”
这些看似随意的回答,蕴含着他通透的人生态度。
他的真诚、豁达、坦白,都是一种态度。助理杨翱那句“关你屁事”的潜台词,或许正是蔡澜想告诉世人的:与其关心他死后钱财的去向,不如学习他如何畅快淋漓地活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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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早报

成龙3次修改遗嘱内幕曝光:为何私生女获数亿保障,婚生子月领生活费?

Jun 30, 2025
成龙3次修改遗嘱内幕曝光:为何私生女获数亿保障,婚生子月领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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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的成龙第三次修改遗嘱,私生女吴卓林获数亿港元保障,婚生子房祖名却被限制为按月领生活费。
这场横跨26年的遗产拉锯战,撕开了巨星光环下的家庭裂痕。
 
巨星背后的家庭裂痕
成龙,这个名字承载了太多标签——功夫巨星、奥斯卡终身成就奖得主、中国文化的国际代言人。
然而,当聚光灯褪去,他的私人生活却如同一部充满矛盾的剧本:一边是荧幕上家国情怀的完美形象,另一边则是家庭关系中难以弥合的裂痕。
 
这种反差,在他晚年频繁修改遗嘱的举动中愈发凸显。
2025年,71岁的成龙第三次修改遗嘱,将部分财产分配给私生女昊卓林,这一决定引发轩然大
此前,他曾公开宣称“全部遗产捐给慈善”,甚至对吴卓林母女“分文不留”的强硬表态,如今却因愧疚与补偿心理悄然转向。
这种反复,不仅暴露了他作父亲的复杂情感,也折射出公众人物在家庭责任与公众期待间的挣扎。
 
光环下的继承者困境
作为成龙唯一的婚生子,房祖名自幼被寄予厚望,却活成了“反面教材”。
他刚出道便凭借家世雄厚在电影《干机变2花都大战》中担任男主角,甚至获得第2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演员提名。
2005年,他更在央视春晚一展歌喉,演唱自己创作的单曲《要强》。显然,成龙对儿子的未来有着巨大的期望。
然而,房祖名却未能如成龙所愿,2014年,他因吸毒事件被抓,最终落得牢狱之灾。
愤怒于儿子不争气的成龙,在房祖名出狱后甚至一脚踢向了他。事后,成龙深感后悔,承认自己曾对儿子漠不关心,但一切已经发生,悔之晚矣。
成龙的遗产能给儿子吗?自房祖名吸毒被抓后,关于此事的讨论便没停过。早年成龙曾公开表示,要将所有遗产捐给慈善机构,但几年后,他却改变了主意。
对于最不放心的房祖名,成龙决定分期给他,避免他败光家产。虽说房祖名让成龙操碎了心,但作为父亲,他还是尽力为儿子安排好了最安稳的生活。
 
私生女的被抛弃与被补偿
相较于房祖名,吴卓林的命运更显残酷。她的存在,始终是成龙“完美人设”的污点。随着房祖名的丑闻,成龙的遗产安排再次改变。
原本作为成龙与吴绮莉的非婚生子女,吴卓林应该有份遗产,但成龙早在多年前就明确表示,不会给母女一分钱。
于是,大家普遍认为,成龙不会将遗产留给吴卓林。
然而,年事已高的成龙似乎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往,据悉,成龙的最新遗嘱可能会将一半的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剩余的则会留给妻子林凤娇和其他孩子。
据传吴卓林在这份遗嘱中能获得数亿元的港币,而吴绮莉也能获得一笔金额不小的赡养费。
作交换条件,双方亲人以后不能再互相干涉对方的生活,要知道这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从侧面表明了成龙承认了吴卓林的存在。
当然也有人称成龙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房祖名近年来越来越离谱的行为,导致他非常不满,所以才在晚年第三次修改遗嘱。
还有一些人认为成龙是因为年龄大了,对以前的所作所为感到忏悔,所以在晚年会弥补年轻时犯下的过错,只是为求一个心安罢了。
 
英雄面具下的凡人挣扎
成龙的公众形象始终在“国家骄傲”与“家庭失责”间摇摆。
从《红番区》到《英伦对决》,成龙通过电影传递正义与拼搏精神;作为禁毒大使,他高调呼吁远离毒品,却因儿子涉毒沦为笑柄。
婚内出轨、弃养私生女、暴力教育..这些行为与他的公众形象形成强烈反差。网友戏谑:银幕上拯救世界,生活中却救不了自己的孩子。
 
成龙的遗嘱修订,看似是财富分配,实则是人生终章的自我审判。
他将半数财产捐给公益,剩余部分在妻儿间分配。这种“折中”既是对社会的回馈,亦是对家庭裂痕的无奈修补。
尽管遗嘱为吴卓林提供经济保障,但父女间的隔阂仍未消解。而对房祖名,成龙坦言:“我只希望他平安,而非功成名就。”
成龙的故事,是一部关于权力、责任与救赎的现代寓言。
他用自己的半生辉煌,却换来了家庭关系的支离破碎;又以晚年遗嘱的反复修订,试图为人生补上一堂救赎课。
然而,金钱可以分配,时间无法倒流。当巨星光环褪去,留给世人的启示或许是:再伟大的成就,也抵不过一场温暖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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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ahoo奇摩新聞

嫁出去的女儿无法分遗产?亲姐妹法庭互撕争76.8万,结局暖了

Jun 26, 2025
嫁出去的女儿无法分遗产?亲姐妹法庭互撕争76.8万,结局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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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她们本是血脉相连的亲姐妹,却因母亲遗留的财产“反目成仇”。
双方为分配遗产多次协商,却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对薄公堂。
 
遗产成心结,姐妹起纷争
时间回溯至2024年11月,一场无情的交通事故,夺走了姐妹俩母亲的生命。
老人骤然离世,生前既未留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只留下一笔76.8万元的银行存款。
这笔存款,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姐妹之间的干层浪。
姐妹俩作为母亲仅存的法定继承人,姐姐张美(化名)虽已出嫁,但她坚称自己同样尽心尽孝,依照法律规定,理应对母亲的存款进行平均分配。
而妹妹张丽(化名)作为招夫上门、留在家里照顾母亲的女儿,受当地农村习俗的影响,坚决反对姐姐的提议,她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姐姐要么不参与分配,要么就该少分。
双方为分配遗产多次协商,却无法达成共识,矛盾日益加深。
 
亲情在利益面前节节败退
母亲一生节俭持家,积蓄不多,唯一清晰的财产是一笔数额为76.8万元的银行存款。
最初,姐妹俩依然沉浸在失去母亲的巨大哀伤中,本能地希望共同守护母亲留下的东西。
但当涉及到如何“分”、如何“配”这些具体的操作时,姐妹俩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张美,作为姐姐,坚定地认为自己并未因出嫁而丧失对母亲的孝顺和作为女儿的继承权。
她一次次列举自己这些年来对母亲的关怀与付出:母亲生病住院,是她请假全程陪护垫付医药费;妹妹忙碌时,母亲的生日宴总是她一手操持;平日里嘘寒问暖的电话从未间断。
然而,她的诉求在妹妹张丽听来,却分外刺耳,像是对她多年心血的无视甚至否定。
在张丽的观念里,根深蒂固地烙印着家乡的古老规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她看来,自己承担了赡养母亲最繁重、最日常的实体义务—一日复一日的陪伴,端汤送药,处理大小琐事,甚至为此选择了招婿上门的生活模式,牺牲了某种意义上的个体独立性。
正是她,在母亲年老体衰时给予了最贴身的守护。母亲的老宅、母亲留下的一切,理所当然地应由“守在娘身边”的孩子继承主导。
姐姐虽好,终究已是“外人”。
 
对薄公堂,至亲成路人
姐妹俩僵持不下,母亲的银行卡又保存在妹妹手里,姐姐只好一直诉状将亲妹妹告上法庭。
2025年4月11日,庭前调解开始,双方就激烈交锋。
张美红着眼眶,情绪激动地说道:“我虽然出嫁了,但经常回来看妈,生病时也没少照顾,凭什么不能平分?”
张丽也毫不示弱反驳道:“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该分这么多!”姐妹俩各执一词,曾经亲密无间的亲情,在利益的撕扯下变得岌岌可危。
面对僵局,法官本着先调解后审理的流程,为她们搭建桥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法官先耐心地对张美说:明确规定,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权利平等。
姐妹俩僵持不下,母亲的银行卡又保存在妹妹手里,姐姐只好一直诉状将亲妹妹告上法庭。
2025年4月11日,庭前调解开始,双方就激烈交锋。
张美红着眼眶,情绪激动地说道:“我虽然出嫁了,但经常回来看妈,生病时也没少照顾,凭什么不能平分?”
张丽也毫不示弱反驳道:“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该分这么多!”姐妹俩各执一词,曾经亲密无间的亲情,在利益的撕扯下变得岌岌可危。
面对僵局,法官本着先调解后审理的流程,为她们搭建桥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法官先耐心地对张美说:明确规定,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权利平等。
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下,姐妹俩紧绷的态度终于逐渐软化。
姐姐率先打破沉默,语气带着几分愧疚:妹,咱们好好商量吧。妹妹也红了眼眶,哽咽着说: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咱们还是亲姐妹。
积压已久的矛盾与隔阂,这一刻如冰雪消融。最终,姐妹俩达成一致:姐姐张美继承人民币35万元,妹妹继承41.8万元遗产。
 
遗嘱解读
针对这场遗产纠纷,我们采访了中华遗嘱库继承部负责人刘鹏,他是这样解读的。
张美、张丽姐妹从反目到和解的故事,令人唏嘘,也发人深省。
76.8万元的银行存款,最终虽以“姐姐35万,妹妹41.8万”的形式达成分割协议,看似解决了财产争端,但这笔钱的背后,却是被撕扯得伤痕累累的姐妹亲情。
这场围绕遗产的风波,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在遗产继承领域几个关键性、普遍性的痛点与警示:
“无遗嘱”是纠纷的最大导火索:
本案例的核心症结,毫无疑问在于母亲未立遗嘱。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法律默认进行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框架下,像本案这样只有两个子女的情况,原则是平均分配。然而,这“平均”二字看似公平,却忽略了家庭内部的复杂现实。
当“平均”原则遭遇根深蒂固的“嫁女不继承”或“守家子女应多得”等地方性、习俗性观念(如张丽所坚持的),冲突几乎不可避免。
“法定继承”也并非“最优解”:
法定继承是法律的兜底规则,但不应被视为财产安排的最佳或唯一方式。它未能体现逝者个人意志(如何分配财产、基于何种考量),也未能充分、精准地反映不同继承人在赡养扶助方面存在的实质性差异。
本案中,妹妹张丽主张的“多分”,其核心诉求是要求承认并补偿其作为主要赡养人、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所付出的额外辛劳与牺牲。
这一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其实提供了法律支持:“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然而,在缺乏遗嘱事先明确的情况下,对“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程度认定,极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巨大分歧(正如本案姐妹的激烈争论),需要耗费巨大精力去举证、争论,甚至依赖法庭的裁量,过程极其煎熬。
亲情的脆弱性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逝者尸骨未寒,至亲因遗产对簿公堂,这一幕是任何人都难以面对的悲剧。亲情,在共同的悲痛中本应成为慰藉,却在利益分配的分歧面前显得不堪一击。
姐妹俩都觉得自己有道理,都觉得委屈和不被理解。姐姐张美依据法条主张平等权利,要求认可其付出;妹妹张丽依据习俗与实质付出要求更多份额,捍卫自身价值。
双方都站在了自己的立场上守护某种“公平”,却忽略了对方的情感诉求和认知逻辑,最终陷入了一场“双输”的博弈。
调解成功的偶然性与代价:
本案最终通过法官耐心、专业的调解达成协议,避免了判决的刚性结果,无疑是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值得庆幸。但这绝非普遍情况,也不能掩盖事件本身带来的巨大成本和伤害。
更重要的是,调解成功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它依赖于法官的高超技巧、双方在极度疲惫或情感触动下的突然软化。
若遇不同法官、或一方性格更为执拗,结果很可能走向判决,甚至激化矛盾、导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谓解的成功,充满了不确定性,是以巨大的前期痛苦为代价换来的喘息。

提醒:千万不要低估“无遗嘱”状态下的风险。亲情在巨额财富或日积月累的利益冲突面前,其抗冲击能力可能远比你想象的要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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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世,大哥一人供出4个大学生,幺弟反因遗产和他闹翻

Jun 25, 2025
父母离世,大哥一人供出4个大学生,幺弟反因遗产和他闹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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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早逝,他20岁扛起全家,打工供出了4个大学生!
17年付出200多万,却被最小的弟弟上媒体讨要“遗产”。
大哥含泪:“他初中辍学,却逼我拿70万做生意.”
亲情和财产,为何走到这一步?
 
大哥霸占家产不给弟弟?
河南平顶山的小郭今年才17岁。
他最近遇到个烦心事:父母很早就不在了,留下他和哥哥姐姐共6个孩子。
他是最小的那个,从小由二姨照顾到大。但二姨家里毕竟不是自己家。
小郭的父母当年还留下了点家底:7间门面房和2套房子。
现在,这些东西都掌握在他大哥手里。他想拿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二姨一家很支持他。
小郭觉得,作为儿子,这里面总该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吧?
他跟大哥提出来,结果闹得特别僵,大哥不给,小郭心里难受极了,觉得“家都没了”。
听起来,这好像是个“大哥霸占家产不给弟弟”的故事?但事实的另一面,却让人心里更不是滋味。
 
长兄如父,供出4个大学生
这位大哥接到记者采访时,疲惫和委屈都快溢出来了。
他说父母去世时他才20岁,刚成年没多久。下面五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也才十几岁,老幺(小郭)才多大点?
俗话说:长兄如父。这些年,他是一点点熬过来的。
一开始,他用爸妈留下的那些门面房租钱维持生活,可后来钱根本不够。
为了让弟弟妹妹们坚持学业,他毅然决然决定一个人在外面挣钱,给弟弟妹妹们办寄宿制公寓,只有周末才到二姨家去吃饭洗衣服。
这十几年他快给了200万,现在其他四个弟弟妹妹都上了大学,最小的小郭才17岁。
 
最小弟弟要70万做生意
那问题出在哪?就在最小的弟弟小郭身上。
小郭读到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不读了。他说他要跟人合伙“做生意”,张口就需要70万启动资金!
钱从哪来?他想到了父母留下的那些房产。
他觉得那里面有他的“一份”,理所应当该分给他一部分去创业。
大哥面对媒体采访,说道:
上学,没问题,他供!只要弟弟还愿意读书,考上大学,费用他继续想办法。
但现在弟弟才17岁,还是个孩子,初中都没毕业!拿着几十万去做生意?
这风险太大了,这根本就不是他该干、能干成的事儿!做生意的事,等他真正成年、思想成熟了,有经验了再说。
大哥的逻辑很朴素:遗产是爸妈留给所有孩子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是让一个未成年的娃拿去“试错”甚至可能打水漂的。
 
钱没分清楚,恩情也被忽略
这个事闹得兄弟反目,核心问题其实就藏在两件事里:
遗产分不清:当年父母走得突然,那9套(7间门面+2套房)财产,到底怎么分?
是大哥一人名下?还是大家共有只是他代管?没个白纸黑字,这就埋下个大雷!
小郭觉得自己“应得”的那份,始终卡在大哥那里没拿到手。
大哥的付出成了“沉默成本”?最扎心的是,大哥这17年的辛劳付出,那近200万的贴补,把四个弟妹供上大学⋯
这些巨大的“恩情”或者叫“超额的付出”,在小郭现在的“分遗产”要求里,仿佛被忽略了。
他只盯着“我该得的房产”,大哥却觉得:“我替你、替大家担了父母的责任这么多年,你现在就只要东西,看不见我的付出吗?”
小郭觉得自己没有“家”了,心里苦。
大哥觉得,自己付出半生精力财力,如今却被亲弟弟指责“霸占”本可以用来支撑家庭未来的财产,心里更苦、更委屈。
 
亲兄弟明算账,遗嘱规划是责任
这个家庭悲剧,给所有家庭都提了个醒:
 
1)意外难以预料。做好提前规奶
如果父母当初对遗产有个明确安排,比如留份遗嘱,说清楚房子怎么分、钱怎么用(比如必须用于教育至大学毕业),也许今天的争吵根本不会发生。
或者至少,有个依据可循。大哥这些年付出那么多,如果遗嘱能赋予他管理和协调财产的权力,也能让他更有底气。
 
2)财产规划要清晰,亲情纽带才牢固
大哥的付出是伟大的,是恩情。
但这不等于他对财产的处置权就毫无争议。明确财产归属和大哥代管期间的花费账目(星然算感情账很伤感情),能避免”你觉得、我觉得”的扯皮。
 
3)未成年财产,保护比放手更重要
大哥不让未成年的小郭拿走几十万去冒险,从理智上讲,是对弟弟的一种保护。
遗产是保障所有家庭成员未来的,不是为了满足一时不成熟的冲动。
父母如果提前在遗嘱中规定财产使用的条件(比如必须年满多少岁、必须完成学业才能动用本金),就能有效防止这种情况。
 
4)懂得感恩才是亲情的润滑剂
弟弟长大了,渴望独立,想要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理解。
但在伸手要遗产时,能不能也看到大哥这些年的辛劳?能不能好好沟通,而不是直接闹翻?
同样,大哥在守护财产时,能不能也理解弟弟渴望''有个家”的那份不安。
 
一次负责任的遗嘱规划,不是为了制造疏离,恰恰是为了在风雨来临之时,让家人能更纯粹地感受亲情,而不是在金钱的泥沼中彼此伤害。
别让财产之争,寒了亲人的心;别让手足之情,输给了曾经的“没讲清”。为家人,也为您自己,提前规划,安稳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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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比电视剧狗血,父亲抛弃儿子30年,去世后儿子反手夺遗产

Jun 24, 2025
现实比电视剧狗血,父亲抛弃儿子30年,去世后儿子反手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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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离婚后“消失”十余年,儿子未成年时期未付一分抚养费;儿子成年后拒绝赡养父亲,父子俩三十余年未曾来往,形同陌路。

可当父亲骤然离世,多年未见的儿子却突然出现,要求分割遗产。这件事您怎么看?

30年未见的儿子要求分遗产

1983年,郭某与何某步入婚姻殿堂,次年儿子小郭出生。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了6年便破裂。

1989年,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小郭由母亲何某抚养,郭某需支付抚养费。但在此后的30多年里,郭某仿佛人间蒸发,既没给过抚养费,也从未探望过小郭。

小郭的成长、教育、医疗等费用均由母亲独自承担,“父亲”这个称呼,对小郭来说,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

2005年,郭某与谭某再婚,两人共同购买了位于上海的一处房产。

2019年,郭某重病离世,在他病重期间,谭某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而小郭,是通过法院通知才知晓父亲去世的消息。

郭某去世后,谭某与小郭就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儿子小郭愤怒地说:“他30年没管过我,我上学、看病的钱都是妈妈借的。现在他去世了,他妻子却想独吞遗产,这太不公平!”

而妻子谭某也反驳道:“他生病这5年,都是我在贴身照顾,儿子连个电话都没打过。现在来争遗产,良心何在?”


前夫的子女能来分财产吗?

再婚家庭,前妻或前夫的子女能来分割财产吗?

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再婚家庭,如果之前的婚姻中没有子女,财产关系相对简单;如果在前一段婚姻中与前妻或前夫生育了子女,财产关系相对会复杂一些,处理不好的话会导致家庭矛盾。

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案中,小郭作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分得郭父的遗产的。但作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案中,谭某实际承担了郭某的主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责任,且在处理后事中发挥关键作用,应当多分。

反观小郭疏于履行赡养义务,既未提供经济支持,也缺乏必要的情感关怀,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但鉴于郭某在小郭未成年时不履行父亲的抚养义务而导致亲情缺失,故对于小郭应当酌情少分而非不分。

根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终,法院判决上海的房产中,谭某继承80%,小郭继承20%。

再婚夫妻,家庭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家庭财产如何分配?

根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再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与普通家庭都是一样的,按照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男方和前妻的儿子尚未成年,再婚后和女方一起生活,会形成抚养关系,男方和前妻的儿子也会作为女方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没有在一起生活,男方和前妻的儿子也可以从男方那里间接继承这些财产。也就是说女方婚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男方以及男方前一段婚姻的孩子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继承女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双方再婚后,存在婚后的共同财产,需要先分割一半给男方,剩下一半作为女方遗产进行划分,同样的道理,男方和其儿子也是可以直接或间接继承女方婚后的财产。

如何把财产留给想要给到的人?

那怎样才能把财产给到想要给到的人呢?关键在于合理规划和安排个人财产,并借助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

我们要知道: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遗嘱是被继承人依照自身意愿来处置其个人财产的一种法律行为,只要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就具备法律效力。

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形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确定继承人以及遗产份额。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一般以遗嘱为标准来确定遗产的分配;要是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适用法定继承。

如果我们想让财产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就一定要提前订立遗嘱,并且,一定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据规定,遗嘱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的行为,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若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談示:濃嬰秀醫獎憂人的真实感思煮示,愛軟作、助迫所立遭精无效;的造的遭爆无效:遭觸被鉴

其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他人财产,否则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其四,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常见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遗嘱有相应法定要求。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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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宇法律事務所

有效遗嘱全家认可,法院为何判无效?

Jun 23, 2025
有效遗嘱全家认可,法院为何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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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把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全家人都没意见,但法院却不认可!
白纸黑字的有效遗嘱,为什么法院就是不认?还要主动干涉遗嘱自由?
 
不被法院认可的“有效”遗嘱
2022年11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前,留下自书遗嘱,遗嘱写明:
因本人身患绝症,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名下房产、存款等财产均由妻子路女士一人继承。
两人婚姻期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20岁,小女儿年仅5岁。
由于凭借遗嘱无法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路女士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希望通过调解完成丈夫名下房屋的过户手续。
虽然家庭成员就王先生的遗嘱并无争议,但法院却没有认可这份遗嘱。
 
遗嘱并非完全自由?
法院披露的这起案件引发关注。90%的大众认为:遗嘱人订立遗嘱,可以自主决定在其去世后如何对个人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
但是,“遗嘱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
去世的王某把房产和存款都留给了妻子路某。表面上没问题,但王某还有个5岁的女儿。只按遗嘱执行,公平吗?
就算妻子同意,也无法保证女儿未来的生活。万一妻子再婚或处理了财产,女儿怎么办?
法院没有直接按遗嘱执行,他们考虑了女儿的实际情况,主动介入,这说明法院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它受法律限制,特别是“遗嘱必留份”,得保障没经济来源、没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的权益。
也就是说,即使遗嘱写明了继承人,且遗嘱有效,但如果损害了未成年人利益,法院也可以干预纠错。
 
遗嘱必留份制度是什么?
“必留份制度”具体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时,必须依法留给特定继承人一定份额的遗产。
根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必留份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是对遗嘱人遗嘱自由的限制,本质是为了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
“必留份制度”适用的前提是遗嘱继承,适用的对象应当是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且系所规定的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包括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
在遗嘱生效时,法定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独立劳动的能力,不能依靠自身的劳动取得必要收入以维持自己的生活。
“没有生活来源”:是指继承人没有固定的工资、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法有效地从他人或社会处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满足这两个条件,是以遗嘱生效时也就是被继承人去世时的时间节点为准。
 
遗嘱未保留“必留份”还有效吗?
如果遗嘱人没有保留必留份,相应部分的处分无效。法院会直接从遗产总额中扣减一定的遗产交于这类继承人,剩余部分才能按照遗嘱中确定的规则分配。
根据解释: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但并未就应保留多少份额进行规定。在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需要具体审理案件的福具綠意虛選喱人的遗产价值情况、该继承人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等因素启确定应保留的份额。
也就是说,王先生的自书遗嘱中,需要为5岁女儿保留具体的遗产分配比例或者是具体的分配金额作为必留份,必留份之外的份额妻子才能继承。
最后经法院调解,妻子路女士表示愿意为未成年女儿保留房产份额,涉案房屋由母女三人继承,产权也由三人按份共有。
这案子提醒我们,订立遗嘱是非常专业且复杂的事情,遗嘱不是一张简单的纸,它是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件。
如何才能订立一份真实有效合法的遗嘱呢?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莫因遗嘱漏洞导致遗嘱无效,或增加亲人之间的纠纷,以致对簿公堂,最后亲情荡然无存。

其次,作为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财产分配,还要考虑家庭中那些需要照顾的成员,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不仅是对家庭责任的体现,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

最后,对于法院的调解,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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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发,李连杰,林依晨。这3大明星尽然在年经时都立了遗嘱。

Jun 20, 2025
周润发,李连杰,林依晨。这3大明星尽然在年经时都立了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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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发:周润发与发嫂结婚多年,膝下无子,对于身后事,发哥表示死后希望能将财产全部捐做公益,什么都不想带走,发嫂也很赞同。
 
李连杰:李连杰因常年拍戏受伤,37岁那年便早早立下遗嘱,其中设计了一个方案保证女儿每个月都能领到“工资”,即便是女儿将来没有好的依靠,也能靠爸爸的遗产过得衣食无忧。
 
林依晨:林依晨5岁时,父亲便与妈妈分居,他与弟弟由妈妈带大,林依晨十多岁就外出打工补贴家用。由于林妈妈薪资微薄又带着两个孩子,常常只能靠信用卡应急,林依晨大学时,才发现家中欠下500万元台币的债。
林依晨大—开始拍戏,努力帮家里还债,再辛苦再累也要坚持。他23岁时就草拟遗嘱,他解释说:“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飞机、拍戏吊钢丝、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么样,会留下妈妈一个人,我不想留下遗憾。”不过遗嘱内容她保密,只说是很心灵层面的,像书信一样。

无论这则消息最终是否被证实,重要的是,这一事件成功地将“名人遗产规划”推到了公众视野的中心,进而带动了更广泛的讨论:不仅仅是富豪明星,普通家庭应如何对待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如何避免因遗产分配不清导致亲人反目、诉讼不断?
对个人而言,提前进行合法、清晰的财产规划(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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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頭條

扎心真相:房子没了养老也没了?老人核心财产千万别撒手!

Jun 18, 2025
扎心真相:房子没了养老也没了?老人核心财产千万别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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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85岁邱老伯承诺死后将名下房产赠与养女以换取赡养,起初邱女士照顾邱老伯,但双方关系恶化后邱老伯反悔,拉黑养女微信并将养女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许多独居或无子女老人开始寻求“以房养老”的模式,希望通过房产的许诺换取一个安稳的晚年。
然而,这种寄托着晚年保障期望的赠与行为,一旦操作不当或沟通不清,极易引发纠纷,最终可能让老人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日前,一起案件,就为我们深刻揭示了此类操作潜在的风险与教训。
 
事情的主角是一位85岁的邱老伯。他与邱女士之间曾有一段收养关系,但在1992年便依法解除。
此后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双方几乎断绝了往来,既无共同生活,也未曾相互照顾或赠与,形同路人。
时光荏苒,年事已高、身边又无其他子女的邱老伯,开始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感到忧虑。他渴望得到关心与照顾,便想到了曾经关系密切、但已许久不联系的邱女士。
2019年,邱老伯主动联系上了邱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他希望邱女士能够承担起照顾他晚年生活的责任,作为回报,他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邱女士。
这份看似“以房换养”的协议就此初步达成。
为了表明诚意,推动协议落实,邱老伯在同年11月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
令人意外也暗藏伏笔的是,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他并未将房产单独登记在邱女士名下,而是登记在了邱女士的儿子宋先生和他自己名下,并且进行了明确的产权分割:
宋先生占有99%的产权份额,邱老伯自己仅保留1%。邱老伯此后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中。
事情至此并未结束。邱老伯似乎希望能有更明确的保障。
于是在2020年1月和2022年2月,他两次与邱女士签署了书面协议。
协议的核心内容清晰指向:邱女士需要履行对其养老送终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实质上是宋先生名下的份额)。
两份协议的存在,清晰地记录下了邱老伯以房产换取赡养的真实意图。
 
起初,邱女士确实履行了部分照料义务。她时常探望年迈的邱老伯,并为他购买生活必需品。
然而,好景不长,日常生活琐事很快成为矛盾的导火索。双方因故发生了多次争执。
最终,邱老伯将邱女士的微信拉黑,双方沟通彻底中断。更严重的是,邱女士在关系恶化后,探望和照顾邱老伯的行为也变得稀少。
深感失望和担忧的邱老伯认为邱女士未能履行当初约定的赡养义务,于是果断地将邱女士及其儿子宋先生一同起诉上法院。
他的诉讼请求非常明确:要求撤销对宋先生的房产份额赠与,并要求收回相应房产。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都确认了一个基本事实:宋先生名下所占的99%房产份额,来源于邱老伯的赠与行为。
然而,这场官司的胜负关键,却落在了这份赠与究竟是不是附有赡养条件上。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分歧。
原告邱老伯坚定认为:当初主动联系邱女士,并将房产绝大部分份额赠与她的儿子,前提就是希望邱女士能亲自照顾自己安度晚年。
双方签订的两份协议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其核心条款就是“养老送终换房产”。
邱女士后续未能持续履行照料责任,尤其在被拉黑后基本不再履行,严重违背了赠与所附的义务,因此他有权依法撤销赠与。
被告邱女士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她辩称邱老伯之所以赠与房产,是为了弥补过去解除收养关系对她造成的伤害和亏欠情感,而并非将履行赡养义务作为赠与的前提条件。
她甚至表示:“如果当时我知道这份赠与是附带我必须赡养他的硬性条件,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接受。”
她进一步解释拒绝的理由是,邱老伯的想法经常反复无常,过去也曾采取类似方式(赠与财产后索回)对待其他亲戚,这让她心存疑虑。
在法庭上,她还提出一个细节:即使认可协议,其中关于养老换房产的约定也只应针对邱老伯自己名下那1%的份额,认为用1%换整个养老送终责任不合情理。
 
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双方的背景关系和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与审理。
法院首先注意到一个关键背景:邱老伯与邱女士的收养关系已于1992年解除,至2019年重新联系时,已逾二十年。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双方既无共同生活基础,也缺乏基本的情感交流和互助行为。
法院还了解到一个事实:在联系邱女士之前,邱老伯曾尝试将房产赠与侄女以换取赡养,但被侄女拒绝,这才转而找到邱女士并实施了包括赠房在内的一系列行为。
基于上述背景事实,法院认为,邱女士关于“房产赠予仅为情感补偿”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难以让人信服。
相反,两份协议自纸黑字明确记载,争议房产的赠与(以宋先生持有99%的形式)是邱老伯用于保障自身养老之用的对价。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邱老伯的诉讼请求,撒销其对宋先生的房产赠与。
 
本案的判决结果虽然给了邱老伯一个法律上的说法,但对于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而言,这段经历无疑充满了辛酸。
它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在“以房养老”的操作过程中,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专家建议:在老龄社会的进程中,“以房养老”的初衷虽好,但操作路径的选择至关重要。
本案深刻告诫我们:财产是晚年生活的重要依托,绝不能轻易交出控制权。无论是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或坚持用遗嘱明确意愿的方式,远比仅凭一纸承诺或贸然过户房产要稳妥得多。
在寻求依靠的同时,保护好自己最后的保障,才是晚年安享幸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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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留下300万巨债!儿子当庭咆哮“有种去坟里要钱”,法院判决直接打脸!

Jun 16, 2025
父亲去世留下300万巨债!儿子当庭咆哮“有种去坟里要钱”,法院判决直接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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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观念里,“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还没还清债务,债务人就去世了,是人走债消,还是父债子还?
近日,有这么一则案例:欠款300万的父亲突发心梗离世,独生子继承父亲账户余额3.6万元与一套价值70余万的房产。
面对数十次的催债,他撂下狠话:“我爸借的钱凭什么找我要?你们有本事去墓园找他!“
 
父亲生前欠款,儿子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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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老王因生意周转所需,向相处40余年的挚友老刘借款300万元,二人签订《借款协议》,并承诺于2023年6月前全额归还。
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老王却因生意破产,无力还债。面对老刘的多次催促仍态度恶劣,不履行还债义务。
人有旦夕祸福,两个月后,老王因突发心梗去世。老刘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遂持借款协议找到老王的儿子小王,要求其偿还欠款。
小王认为,借款协议上的名字是不是父亲签的无法确认,拒绝还钱。就算是父亲所签,小王也坚持认为:“我爸借的钱凭什么找我要?有本事去墓园找他!''
于是,老刘又联系到了老王的前妻。她告诉老刘,她和老王早在2016年就已经离婚,该欠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老刘将小王起诉至法院
多次交涉无果后,2023年9月老刘将小王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王作为继承人对老王生前的欠款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庭上,老刘提供的《借款协议》及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实确实已向老王出借300万元本金,二者之间的借贷关系确认成立。
老刘认为:小王作为老王的儿子,继承了老王的遇产,依法应当偿还老王生前的债务,付清欠款。
小王答辩称,父亲除了一套价值70余万的房产和3.6万元的银行账户余额外没有遗留任何财产,且自己已经自愿放弃遗产继承并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认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院如何判决?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即使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仍然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由遗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管理,并积极协助债权人实现债权。
本案中老王突发心梗去世后,虽其子小王作为法定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但法院指定小王作为遗产管理人,仍需履行遗产管理义务。
若小王拒绝以遗产清偿老刘300万元借款,不仅违反继承人妥善保管遗产的法定义务,更将导致债权人合法债权落空,既违背《民法典》第六条诚信原则,亦损害市场交易安全这一公序良俗。
因此,无论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遗产管理人均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优先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实
根据《民法典》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最终,本案判决如下:被告小王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在管理老王的遗产范围内协助向原告老刘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
 
父债子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回1
欠债还钱,这是做人的基本诚信。但父债子偿,只是古代的一种说法,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务必然“消亡”。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债务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内承担被继承人税款及债务的清偿义务,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偿还债务。
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法律规定一定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父债子还”是一种有限清偿责任,而非无限清偿责任,即继承人仅在接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义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所得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法律对此也并不进行干预,这属于继承
人的权利自治,但继承人清偿后,也不得以限定继承原则为由请求返还。
 
总之,“父债子还““子债父还”,这其实彰显的是一种诚信理念,在法律上并无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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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女子立遗嘱给宠物狗留了十几万,狗狗也能继承遗产了?

Jun 13, 2025
热搜!女子立遗嘱给宠物狗留了十几万,狗狗也能继承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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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广州一名52岁离异女子来中华遗嘱库立遗嘱,划出10多万元留给4只宠物狗,此事瞬间引发热议!宠物也能继承遗产了?它该怎么花这笔钱呢?
 
52岁的广州居民陈女士(化名)近日完成了遗嘱订立,通过法律手段提前规划财产分配,既保障独生儿子的继承权益,也为心爱的“毛孩子”们的未来生活作出安排。
陈女士2006年离异后独自生活,23岁的儿子是其主要精神寄托。家中父母尚在,父亲因重病常年卧床,母亲在生活照料与经济支持上更倾向于帮扶弟弟一家。
这种长期的偏心让陈女士忧心忡忡,她担心若自己遭遇意外,可能出现财产“逆继承”情况,届时母亲与弟弟或因继承权问题与儿子产生纠纷,甚至可能导致家庭财产外流。
陈女士除将主要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外,还特别设立了遗产管理人。
作为资深爱狗人士,她家中饲养4只宠物犬,且长期资助流浪动物保护事业,因此特意从存款中划出专项份额,委托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毛孩子”们后续的生活照料与相关费用支出。
近年来类似陈女士的案例呈增长趋势,市民法律意识与财富规划观念显著提升,尤其在家庭关系较复杂的情况下,通过遗嘱提前明确继承意愿,既能減少亲属间的潜在纠纷,也能让个人特殊意愿得到法律保障。
 
陈女士的这一做法,让很多人心中产生疑问:宠物真的可以继承遗产吗?
如今随着人们对宠物的情感依赖日益加深,不少人希望在自己离世后,仍能为它们的生活提供保障。近几年,像陈女士这样把遗产留给宠物的案例更是不在少数。
湖北独居大爷委托律师立遗嘱,将百万遗产留给宠物狗继承;
单身赵女士和两只宠物狗相依为命,立遗嘱把60万房产留给两只爱犬;
刘阿姨立遗嘱将名下的三套房产全部捐赠给宠物医院,并要求宠物医院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以及宠物的后代们。
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但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宠物无法直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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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33条明确指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赠与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宠物被定义为物、财产,并不在法律所认可的继承范围内。因此,直接将遗产留给宠物的遗嘱是行不通的。
 
那宠物就真的无法继承遗产了吗?答案是不一定!
虽然法律未直接赋予宠物继承权,但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我们仍然可以为宠物规划一个充满爱
的未来。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中首次提及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这一制度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在其离世后管理和执行遗嘱。
针对这一案例,我们采访了北京传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大龙。
他表示:宠物虽然不能直接继承遗产,但宠物主人可以事先选择遗产管理人,并在遗嘱中详细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如何使用遗产来照顾宠物,从而间接实现为宠物提供生活保障的愿望。
陈女士划出10多万元留给4只宠物狗,其儿子担当遗产管理人的角色。如果冯先生没有按照约定把遗产用在宠物身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冯先生能严格按照陈女士的遗嘱安排和使用遗产,陈女士除了在遗嘱中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外,还可以指定监督人,通过监督人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的机制,确保自己的心愿得以实现。
 
宠物继承遗产这类特殊案例让我们看到了遗产管理人的重要作用。
 
面对复杂特殊的遗产分配需求,遗产管理人能够协助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的遗产进行规划和安排,以及负责被继承人身后的遗产分配与执行工作,确保遗产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在遗产继承问题日益复杂的今天,无论是为宠物规划未来,还是保障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呼吁大家未雨绸缪,通过专业的遗产管理服务,解决未来财产传承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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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橙世代

黄晓明疑似立遗嘱,巨额财产分配引发热议

Jun 12, 2025
黄晓明疑似立遗嘱,巨额财产分配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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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娱乐圈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据多家网络媒体报道,顶流明星黄晓明可能已经在考虑,甚至已经完成了遗嘱的订立!
这个消息让不少网友感到惊讶。
48岁的黄晓明为何突然决定订立遗嘱了呢?
 
作为大家熟悉的著名演员和投资人,黄晓明的财富积累是公开的话题,同时他复杂的家庭结构(有前妻Angelababy及共同抚养的儿子小海绵,以及网传的现任女友叶珂)也是关注的焦点。
如今突然有消息称他立了遗嘱,自然让人好奇: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背后可能有哪些考量?对于如此巨额的财产,他(如果真的立了遗嘱)会如何规划分配呢?
网传信息中提到,黄晓明与前妻Angelababy共同抚养儿子小海绵,同时与新伴侣及其传闻中的女儿共同生活。
这种多元的家庭结构模式,在当前社会虽非罕见,但在涉及未来庞大的遗产继承时,确实容易引发潜在的复杂性。
因此,若消息属实,他考虑立遗嘱,也是基于自身家庭特点,寻求更清晰、更可控的财产分配路径,这种谨慎的态度在情理之中。
 
按照网上的报道分析,黄晓明(如果确实选择立遗嘱)这么做,核心的出发点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普遍认为对孩子的保护是关键。
一方面,可以理解的是,作为一名父亲,他希望通过法律文件(如遗嘱)明确财产的最终归属,特别是保障其子女(小海绵)在成年后能够顺利、安全地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
这体现的是一位父亲对子女未来的责任与深沉的关爱。
另一方面,网传信息也猜测,考虑到与Angelababy存在共同抚养关系及此前复杂的纠葛,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财产争端,例如Angelababy可能基于小海绵的继承权对某些核心资产产生争议。
黄晓明或希望通过遗嘱提前进行清晰的划分,设定“防火墙”。这种出于防范潜在风险的“未雨绸缪”之举,也并非难以理解,尤其在财产规模庞大、关系网络复杂的情况下。
 
更有报道细节声称(请法意,此为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黄晓明在可能的遗嘱中对其主要资产的流向做出了明确的指定。
这份遗嘱中,他将数十亿财产全部指定由子女“小海绵”继承,而前妻 Angelababy 与叶柯均未出现在受益人名单中。
这份遗嘱不仅涉及巨额资产,更因苛刻的“教育激励条款”和复杂的家族授权机制,引发全网热议。若女儿18岁前未考入985高校,其名下50%资产将被冻结至30岁。
网友调侃:“山东爸爸的执念,从高考卷到遗产!”
 
无论这则消息最终是否被证实,其引发的广泛社会讨论本身已经极具价值。许多网友在评论中指出,能够理解如果黄晓明做出这样的选择,这是对家庭责任担当的体现。
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成功地将“名人遗产规划”推到了公众视野的中心,进而带动了更广泛的讨论:不仅仅是富豪明星,普通家庭应如何对待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如何避免因遗产分配不清导致亲人反目、诉讼不断?
对个人而言,提前进行合法、清晰的财产规划(订立遗嘱),不仅仅是处理身后事,更是对家人的爱与责任的体现,能有效保护亲人未来的生活,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无论资产多少,家庭关系简单或复杂,提前通过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是负责任、有担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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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都不敢这么写:情人与原配对簿公堂,一份鉴定报告改写百万遗产归属

Jun 11, 2025
编剧都不敢这么写:情人与原配对簿公堂,一份鉴定报告改写百万遗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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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的温州老板病逝,除留下数百万遗产外,他还有两个4岁的双胞胎私生女和40多岁的情
人......
一场没有硝烟的遗产争夺战,在情人和原配以及儿子之间展开。
 
上世纪70年代,温州商人汪某与发妻曾某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随着生意版图扩张,汪某常年在外经商,与妻子过起了''双城生活”。
2006年,时年57岁的汪某在外地邂逅了小22岁的吴某,这段跨越年龄鸿沟的婚外情悄然萌芽。
令人震惊的是,这段关系并末如寻常婚外情般短暂。2008年汪某与吴某正式同居,更在2014年6月迎来双胞胎女儿的诞生。
老来得女的汪某喜出望外,不仅为女儿取吉祥名讳,还让次女随母姓。然而命运弄人,2016年11月汪某因病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为后续的遗产争夺埋下伏笔。
 
汪某去世后,其遗产清单逐渐浮出水面:外地房产1套、温州核心地段住宅2处、某公司40%股权,总估值达460万元。
2017年3月,吴某携律师团队现身温州,以双胞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将曾某母子诉至鹿城法院,要求确认非婚生女的继承权。
吴某说:两个女儿是两人同居期间所生,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是汪某,所以他们的女儿也有继承权,份额占上述财产的16.65%,约76.6万元。
这突如其来的情人和私生女,让原配曾某和儿子猝不及防,丈夫已经去世,她一腔的愤懑疑惑求告无门。
 
面对来势汹汹的小三,原配曾某找了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她,情人生的孩子要继承财产,首先得证明这两个孩子是否真是汪某亲生的。
可是,汪某已经去世,如何进行亲子鉴定?而这个问题,也让法官犯了难。
就在这时,吴某自己提供了一条线索,汪某曾在去世前跟双胞胎女儿做过亲子鉴定,他的血液样本就保存在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当时,汪某告诉吴某,鉴定结果显示,双胞胎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吴某觉得汪某是不想分财产,所以故意在骗自己。
2017年12月1日,鹿城法院委托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汪某和双胞胎女孩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浙江大学直接用汪某的血液样本与双胞胎女孩进行亲子关系鉴定,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汪某与这对双胞胎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这不可能!”面对这一结果,吴某说怎么也不肯相信。
2018年1月29日,鹿城法院本要开庭审理这起遗产争夺财产纠纷案。就在开庭前,吴某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法官,称吴某接受DNA鉴定结果,愿意撤诉。
 
如果情人的孩子是亲生的,他们能如愿分到财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意味着,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同样被视为合法继承人之一。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指明排除某些继承人的权利,那么这些非婚生子女也将参与到遗产的分配
从非婚生子女的角度来看,他是无法选择自己出生在婚姻家庭还是出轨家庭,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法律仅仅是保护孩子的权利。

如果我们想让财产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就一定要提前进行财产规划,订立遗嘱,并且,一定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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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房产争夺战:侄子养老十年不敌邻居“干女儿”?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绝!

Jun 10, 2025
300万房产争夺战:侄子养老十年不敌邻居“干女儿”?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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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的许老太太2015年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价值约300万元的房产。在她去世后,房子由她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使用。

 

但谁也没想到,近日,一位自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的邻居沈女士,突然将徐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的一半

一场围绕房产的激烈纷争就此拉开帷幕。

今天,话题“上海孤老去世留下房产邻居要求分一半”冲上热搜。
许老太太的父母、老伴、孩子都先于她过世,2015年老人过世后居委认定其生前为孤老。
许老太太留下了一套位于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由许老太太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使用。
益事业。
这套房子为许老太太独有,按理说如果没有继承人房子就是无人继承的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
但近日,一位自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的邻居沈女士,突然将许老太太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
在许老太太生前,她曾尽心赡养老人,按照法律规定,自己可以酌情分得遗产,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的一半。
对此,徐先生不服,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为了查明真相,法院在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后,发现了一个意外的线索。
有邻居向法官透露,许老太太有个弟弟,早年许老太太的父母带着弟弟前往香港生活,此后便再也没有回过上海,而许老太太则被留在上海亲戚家生活。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管理人,但现如今,老太太有了个亲弟弟,如果他健在,就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
但如果一具据此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之后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难以执行。
了解到事情的特殊性,也为了避免空判,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沈女士表示,平时会给许老太太买水果、剪指甲,有时还会给老太烧点菜,在沈女士看来,这样的“孝心”应该可以得到回报。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不能支持她要求继承老人遗产的主张。
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
因此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有了民政局做为遗产管理人,接下来的执行就很方便,案件将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30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者他的继承人前来领取。

这起上海孤老房产纷争事件一经报道,众多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网友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支持。
他们认为徐先生有多位证人以及照片、付款凭证等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他多年来对许老太太的悉心照顾,尽到了养老送终的义务,获得房屋继承权是实至名归。
而对于沈女士,网友们则多持质疑态度。大家觉得她仅凭口头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就想分割一半房产,算盘打得太响。
有网友直言:“沈女士这不是明显的想空手套白狼吗?没有证据就别想着分遗产,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这场沸沸扬扬的房产争夺战终究是画上了圆满的包号。但财富是由自己创造的,不能说去世后哪怕洪水滔天都不管了,实际上是给社会增添了麻烦。
假设生前有人对许老太照顾较多,但他没有争财产,反而让无关的人有机会趁虚而入。因为徐老太没有提前做安排,让财产落到了无关的人的手里,实际上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种破坏。

其实,立遗嘱,就可以避免遗憾发生。
在老龄化浪潮下,“立遗嘱”已从富人的专属逐渐成为普通公民的必修课。它不仅是对财产的理性规划,更是对生命价值的郑重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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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生前没立遗嘱或进行遗产规划 全国约650亿遗产无人继承

Jun 5, 2025
国人生前没立遗嘱或进行遗产规划 全国约650亿遗产无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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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3400万人口当中,仅有170万人或总人数的5%进行遗产规划,反映出人民对离世后的遗产规划认识度低。

由于国人并未进行遗产规划,导致至今已有约650亿令吉资产无法被动用,从而对各方造成损失,而这笔数额可能是从10年前累积至今的。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在于,国人未能在生前进行遗产规划或信托管理、以及未能提交必要的文件,导致无法将资产转移给合格的继承人。

“这种情况也为国家带来了损失,因为涉及的资产处于悬而未决的状况,尤其是不动产需要经过遗产分配程序,而无法被用作发展。”

他也预测,全国各地每年约有总值60亿令吉的逝者遗产需要被处理,以分配给继承人。

逝者生前没进行遗产规划或信托管理,导致许多遗产无法被交给继承人,而这也导致穆斯林逝者的所有不动产和存款须按照伊斯兰遗产继承法来进行分配。

“这也导致他们需要经历各种程序,包括教导伊斯兰法庭来审理有关案件。对于非穆斯林而言,则需要由普通法庭审理有关案件,而这将耗时很久。”

“举个例子,如果逝者有一片土地需要继承,除了死亡证明外,我们还需要准备包括已故的双亲出生证明,以及土地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有可能难以获得,倘若文件不完整,也将导致案件被拖延。”

他续称,遗产规划是一个全面的过程,以确保一个人离世后所留下的遗产,能够被妥善安排并分配给继承人。

“其中人们可通过不同的选项进行遗产规划,包括撰写遗嘱、或以信托管理的方式来安排遗产的分配事宜。”

此前,公司和相关机构已将170亿令吉的未领取款项移交给国家会计局,其中42亿令吉已由合法拥有者成功领取,尚有128亿令吉无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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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东方日报

利安生前没立遗嘱 8岁儿自动继承逾亿遗产

Jun 4, 2025
利安生前没立遗嘱 8岁儿自动继承逾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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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8日综合电)英国男子组合One Direction(1D)成员利安培尼(Liam Payne),去年10月在阿根庭一家酒店意外坠楼身亡,终年31岁。而近日有新闻指,利安的遗产高达2400万英镑(约1.35亿令吉),然而他生前并没有写下任何遗嘱。

根据英国法例,一般情况下若然没有立下遗嘱,他的妻子或法定伴侣将自动承继遗产。由于利安一直未有结婚,因此他与英国歌手、前女友雪莉科尔(Cheryl Cole)育有的8岁儿子Bear将获继承他的遗产。

据知,由于Bear并未成年,雪莉科尔与律师理察巴雷(Richard Bray)将成为他的财产管理人,他们将可管理这笔资金。利安与雪莉于2016年拍拖并生下一子,两人在一起直至2018年分手。

因此,为了避免“身后焦虑”,专家建议人们早立遗嘱,以便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文件,遗嘱为“了却身后事”提供一种明确、合法的财产分配方式,是确保财产按自己意愿顺利继承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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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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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独居女子去世,房产收归公益

Jun 3, 2025
41岁独居女子去世,房产收归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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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数百万元的遗产,包括一套位于昌平区的房产。由于赵女士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她的9位亲戚对簿公堂,都说对她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赵女士名下房屋收归国家所有,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她的银行存款、保险金,以及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10余万元,由9位亲戚共同继承,其中,对赵女士帮扶较多的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公众热议——为何房产收归国有?支持这一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主遗产应当如何处置才合情合理?

分配难题

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解释说,由于赵女士生前独自居住,并没有完全依靠某一位亲属。因此,法院判定把她名下财产的最大部分——一套房屋收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遗产中相对较小的部分,如银行存款及保险权益,分给赵女士的亲属继承。

遗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一般来说,遗嘱继承往往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否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用于公益事业”这个规定,就明确限定了归国家所有的无主遗产的用途,确保遗产物尽其用。立法者解释说,这一立法目的在于确保遗产得到合理利用,避免财产闲置和浪费。

权威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2022年期间,全国法院审结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共有464件,其中约43%判归国家所有,0.65%判归集体所有,2.95%的案件判决部分归申请人所有或部分归国家所有。

 

在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邻居、保姆或远方亲属等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获得一定份额遗产。“关于具体如何分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法院一般会根据照看时间、照看频率、照看方式、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在去世后料理后事等因素酌情划定。”

此外,遗产问题也很容易引起纷争,因此,为了避免“身后焦虑”,专家建议老年人早立遗嘱,以便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文件,遗嘱为“了却身后事”提供一种明确、合法的财产分配方式,是确保财产按自己意愿顺利继承的最有效手段。

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年轻人愿意及时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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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规划财产需求上升

May 30, 2025
空巢老人规划财产需求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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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4岁的黄先生,在晚年遭受了命运的打击——2013年女儿不幸离世,7年后妻子也撒手人寰。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他的哥哥、姐姐时常关心他,外甥更是如同亲生子女一样照顾他。


外甥早年便常常出入黄先生家中,帮他处理各种事务,这些年已成为黄先生最大的依靠。前些天,黄先生在外甥的陪同下,订立遗嘱。黄先生表示,经过几十年的相处,他对外甥充满信任,因此决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外甥。这一决定不仅是对外甥多年来悉心照料感激之情的体现,也是为了让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能够合法地传承给最亲近的人

 

本案中,黄先生在妻子和女儿相继离世后,成为孤寡老人。虽无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他的兄弟姐妹还在世。如果黄先生未订立有效遗嘱,其离世后遗产将由尚在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而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法实现他将财产留给外甥的意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黄先生选择通过遗嘱的形式,明确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外甥,这一决定不仅是对财产的合理分配,更是对外甥多年来悉心照料的情感回馈。”


2024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遗嘱登记总量为40176份,空巢老人超过六成,其立遗嘱的主要目的是简化继承手续或避免家庭纠纷,其中11.59%的老人选择将财产留给孙辈等非法定继承人,反映出传统继承模式的突破。大城市虹吸效应催生“老年留守”现象,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成为空巢、孤寡老人遗嘱规划的重要区域,这三地空巢老人遗嘱登记量占比超77%。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对老龄化挑战,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格局下,推动遗嘱服务与养老保障、法律援助等领域融合,构建“老有善养”的立体化保障体系。


“我们深知,每一份遗嘱背后都承载着家庭和谐与社会文明。公益遗嘱服务不仅实现老年人‘我的财产我做主’的愿望,更能通过提前规划减少继承纠纷,让亲情在法治框架下更加温暖。”于建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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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子女婚姻变数 父母立遗嘱保财产安全

May 29, 2025
忧子女婚姻变数 父母立遗嘱保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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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65岁的黄女士(化名)与丈夫一同走进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

黄女士的女儿王小姐今年34岁,王小姐表示,她现在和丈夫住的房子是婚前由她父母出五成首付买下的,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终于在前段时间还清了。

“现在我们吵架吵得厉害的时候,他张口就说这套房子他是不是有一半。”王小姐表示,她的父母为保障女儿的权益,决定提前订立遗嘱保财产安全。

这样的案例现在越来越多。“以前大家忌讳谈遗嘱,没有提前订立。离世后,子女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万一夫妻双方离异,财产就会被分割。”范仲权说,遗嘱既能明确财产分配,又能减少家庭矛盾,更重要的是守住家底。

这方面黄女士为女儿的婚姻忧心,那方面70岁的李先生也打起了“预防针”。虽然女儿婚姻美满,39岁的她和女婿还有个可爱的孩子,但老李和老伴心里清楚:“日子再顺,也得防着万一。”近日,在女儿陪同下,老两口不仅立了遗嘱,还做了提前存证服务。

“该存证服务涵盖对未来继承所需关键材料的处理,包括证件核验、预先授权与声明等,将化解遗产继承过程中潜在的复杂与不确定因素。”范仲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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